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顺河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南充市顺庆区乡镇环境治理设施(李家、芦溪、金台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投[2014]60号、[2014]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绿杨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款,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中央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56%:44% ,招标人为 南充市绿杨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投[2014]60号、[2014]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613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顺庆区顺河乡,大林乡,龙桂乡,梵殿乡和李家镇 ,芦溪镇,金台镇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修建顺河乡、大林乡、龙桂乡、梵殿乡污水处理厂规模分别为400m3/d、500 m3/d、300 m3/d、300 m3/d,新建李家镇、芦溪镇、金台镇污水管网长约10.328km 。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后续服务等工作 。
2.5勘察设计时间: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至少完成 1个及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 月 31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年 4 月 7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绿杨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
邮 编: 63700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南路1-4号牡丹名苑13楼5号
邮 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