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揭阳市榕城区发改局以揭榕发改【 2016 】 2 、 3 号文批准建设及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位于仙桥街道东潮路段紫泰路尾,项目规划设计处理能力 6.0 万吨 / 日(一期设计 2.0 万吨 / 日,二期设计 4.0 万吨 / 日)。一期日处理能力 2.0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望江南路西段),收集范围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仙桥北片区;仙梅污水处理厂东侧挡土墙工程,总长约为 750 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标明区域范围及有关资料说明)
2 、招标范围:①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望江南路西段,新建仙桥河至榕华大道的截污主干管,长约 3.37 公里,包括提升泵站 1 座,计划投资约 5900 万元)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②仙梅污水处理厂东侧挡土墙工程(总长约为 750 米,计划投资约 1216.39 万元)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3 、计划工期: 360 个日历天(其中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 )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3 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包括联合体各方。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30 ~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 办事大厅 7 号窗口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 3 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1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 3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
( 4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6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30 ~ 16:30 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0663-8626990 电 话: 0663-8258005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