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亿达榕招【2016】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航不锈钢拉丝深加工项目污水接驳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发改基[2016]1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营前街道洞头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采用拉管施工方式建设DN200污水压力PE管总长670米,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4361元,发包价为:33190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采用拉管施工方式建设DN200污水压力PE管总长670米,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43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亿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仟元整(¥6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② 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金 ; ③或 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邮编:350200
电子邮件: 597481136@qq.com 电话: 13960912928 ,联系人: 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村(福州永新实业有限公司内) ,邮编: 350200
电子邮件:378199616@qq.com 电话:13705018130 28812778,传真:0591-2862258联系人: 陈小姐 肖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 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