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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花都山前旅游大道(西群河以东)清污分流工程污水管下穿武广高铁段等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胡屋河上游截污管工程污水管下穿武广高铁段、山前旅游大道(西群河以东)清污分流工程污水管下穿武广高铁段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1.1.2 工程位置:花都区内。

  1.1.3 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工程位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污水管道下穿武广高铁段(涉铁部分)进行专项设计。编制总体设计方案、工程勘察 (包括岩土、工程测量、管线探测等)、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 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办理向审批单位报送设计方案审查、修改工作,办理设计方案确保取得审批单位审批同意的工作、施工监理配合、施工招投标配合、与建设管理服务单位配合完成工程施工报建手续、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等 。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 热力工程、 □ 桥涵工程、 □ 绿化工程、 □ 电力电缆沟工程、 □ 管线综合平衡。

  1.1.5 项目批准文件: 花发改基[2015]48号、花发改基 [2015]49 号 。

  1.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7 建设规模: 1.胡屋河上游截污管工程:建设规模为拟在胡屋河与武广高铁交汇处,敷设钢筋混凝土管 d1000 约 60米 ,接入胡屋河上游截污管工程34号井,及其附属设施。

  2. 山前旅游大道(西群河以东)清污分流工程:建设规模为拟在山前旅游大道与武广高铁交汇处,敷设钢筋混凝土管d1800约 70 米 ,接入山前旅游大道(西群河以东)清污分流工程15号井,及其附属设施。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 √ 编制总体设计方案、 √ 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 √ 工程测量、 √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 方案修改、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施工图设计、 √ 编制工程概算、 √ 编制施工图预算、 √ 现场服务。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及 项目负责人 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类 中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 ;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备工程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4 月4日至 2016 年4月 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间(含本日)为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 11:30 ,下午:14:30—— 16:00 。

  注:报名时间至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指定窗口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 .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0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0 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8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审查意见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08902 。

  1.6.6 /。

  1.6.7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的诚信评价分应当采用发布招标公告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 )中的“诚信排名 >> 勘察—给排水 ” 或“诚信排名 >> 设计—给排水 ” 中“诚信综合评价 ” 中查询。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 60 分,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 诚信评价结果按照勘察、设计资质分值低者得分乘以评标得分权重(20%)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新街河北岸

  1.7.3 联系人: 黄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6808902

  1.7.5 传真号码: 020-36808362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A1栋 A1-6 号商铺

  1.8.3 联系人: 刘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996199

  1.8.5 传真号码: 020-36992939

  1.8.6 电子邮箱: 835683160@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600754

  1.9.5 网址: www.gzggzy.cn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89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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