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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市丹江大道、平安大道和邓林路道路、雨水、污水施工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发布时间:2016-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邓州市丹江大道(中州大道-北京大道)、平安大道(南二环-工业大道)和邓林路(工业大道-规划路)道路、雨水、污水施工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已于2016年4月30日发布,由于该工程为市政工程,现对招标公告内容变更通知如下:

  原公告

  3.2监理资质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现变更为:

  3.2监理资质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邓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委托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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