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仁发改【2015】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仁发改【2015】4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224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珠嘉镇国和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近期规模3.0万吨/日,远期总规模6.0万吨/日,用地规模76.33亩。新建污水厂,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建设,厂外工程污水截流干管总长7605米,其中主干管7405米,预留支管200米,管径d600-1200。
2.3 总投资:约12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管线和厂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和进厂道路1:500地形测绘、水准点标注制作,满足各阶段成果要求及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 计划工期:勘察 20 日历天,设计 4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勘察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2.7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 勘察1个标段,设计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完成的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完成的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4月07日09时00 分,至 2016年04月13日 23 时 59 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05 月 03 日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仁寿县文林镇绿岛街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36203940
传 真: 028-3620394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6-802
传 真: 028-877746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