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城区供排水系统扩建改造项目(中山南路至宣传文化中心段)(重新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建宁县发改委批复,批复文号建发改[2015]60号,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宁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4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为准的市政污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招标书文件和统一招标答疑纪要。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且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注册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企业如经检查机关查询,发现企业、法人代表、被委托人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无须提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依据闽建筑【2015】23号文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1建宁县建筑业企业在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等事项可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文(2013)81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4月07日至 201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资料捆绑出售,每份售价350元,恕不单卖,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3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3.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登入163邮箱“文件中心”自行下载,用户名:jnzb18759865830@163.com 密码:zbgs18759865830;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标书可办理邮寄,具体致电后并以短信告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04月22日17:00前汇入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5日上午0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建宁县广电局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的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建造师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交上述资料者不得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必须到建宁县人社局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政文〔2015〕75号文件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城关,
电话:18250825859
联系人:小杨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民主街旧教育局附属楼二层
联 系 人: 小谢 联系电话:1875986583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账 号:35001648007052504054
电 话:0598-3959857
联 系 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