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溪场镇污水支管管网工程 已由 渝财建【2013】38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溪场镇污水支管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临溪镇 ;
2.3 项目规模: 在临溪场镇内建设二三级污水管道总长约 4104 米、检查井 191 个等,项目总投资约 400 万元 ;
2.4 工 期: 120 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说明:由于临溪街道白改黑项目实施,位于场镇内的所有二级管网工程在经县上主管领导批示后已于2015年底实施完成,初步概算,已完成100万左右的工程量)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 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 04 月 08 日起 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http://www.cqszggzyjy.com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 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 (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 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临溪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临溪 镇五峰路1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 1345 2 250111 电话: 1832341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