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秦招 2016-016 号
1 、招标条件:
秦山新区杨柳小区 C 区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 已由海盐县人民政府秦山街道办事处以秦街〔 2016 〕 1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秦山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是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工程: 秦山新区杨柳小区 C 区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 化粪池 50 立方米,连接管 100 米 。
2.3 招标范围:建造 容量为 50 立方米的化粪池,有 100 米连接管 ,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工程建设地点: 核电大道南侧。
2.6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3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 A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的“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 拟派的 B 类人员不能与 C 类人员为同一人。
3.5 浙江省 省外企业 已取得《浙江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7 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对本工程感兴趣且符合以上资格标准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4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实填写并递交前 2 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 2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表(附表 1 )。
( 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 A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 4 ) 浙江省省外建筑企业提交《浙江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 11:00 、下午 14:30 ~ 17:00 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新桥北路 150 号三楼)出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1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联系人:张伟超;联系电话: 0573-86020377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 壹仟伍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转账、电汇或网银),开户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开户银行:嘉兴银行海盐支行;账号: 906101201900079661 。
7 、现场勘察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及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 至秦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秦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 海盐县秦山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秦山街道
联系人:姚伟栋 联系电话: 0573-864011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新桥北路 150 号 ( 三楼 )
联系人:张伟超 联系电话: 0573-86123938
传 真: 0573-86123938
日期: 2016 年 4 月
附表1
符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 表
企业名称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类别 |
人员姓名 |
证书号(文件号)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法人代表 (按营业执照) |
A 类 |
||||
2 |
企业经理 |
A 类 |
||||
任职文件 |
||||||
3 |
企业安全 副经理 |
A 类 |
||||
任职文件 |
||||||
4 |
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资质证书) |
A 类 |
||||
5 |
项目经理 |
B 类 |
||||
6 |
专职安全员 |
C 类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三类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文件的复印件,人员数量需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附表2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
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1 |
投标单位 |
|||
2 |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住建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 2008 】 176 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 2008 】 177 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 2008 】 218 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yctc.com )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