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5】第158号批准建设,经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5]第86号核准进行公开招标,唐山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曹妃甸工业区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项目施工。
2、项目地点: 该工程位于曹妃甸工业区;
3、规 模: 北区污水系统工程,包括西港路、高新大街、河北三路三座污水提升泵井及配套管线1825米;曹妃甸装备区污水系统改造工程,装备区企业污水提升泵井及污水压力管网改造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范围:曹妃甸工业区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项目,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报名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于2016年 4 月 8 日至2016年 4 月13 日,每天8:30~12:00,13:30~17:30 ,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301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电话:0315-7332879 联系人:王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51 电话:17713149868 17713149869
传真:0311-83086930 联系人:马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