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延津县第二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6】024号;
二、工程名称:延津县第二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合格竞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为电气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内容: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分
九、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十、招标人名称:延津县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38301099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13629841123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十四、注意事项:
报名须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