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诸暨市制水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制水公司2016年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采购内容为:诸暨市制水公司所属各水厂2016年度生产所需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液体)约1413吨。项目估算总采购金额约92万元。具体分配数量如下:
注:以上水厂均在浙江省诸暨市境内。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采购与标的内容相符,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企业法人;须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2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分中心/部门(国企)分中心/水务集团/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19530101040002193;款项用途: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6年5月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地址: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10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2016年5月4日9:30时在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举行。
十、业务咨询:
诸暨市制水公司 联系人:章星星 联系电话:0575-87377827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傅伟芳
联系电话: 0575-87385809 传真:0575-87111005
诸暨市制水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016008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