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SLXZB2016043
招标编码:CBL_20160414_22350932
开标時間:2016-05-05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70万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污水管道清淤及改建小区污水井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6】第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城区污水管道清淤及改建小区污水井工程;
2.2建设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原有小区污水井428座改建成混凝土井,对大通路、光源路、华兴路、垦丰大街等路段进行管道清淤24590米;
2.4合同估算价:约270.39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05月10日开工,2016年08月07日竣工;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04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已完合同额度在100万元(含)及以上同类施工业绩,時間以网上中标公示日期为准。(同类施工业绩是指管道清淤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14日至2016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0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副本;5)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打印页;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7)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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