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6-023
一、招标条件
含硫污水汽提装置脱硫剂招标项目已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含硫污水汽提装置脱硫剂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含硫污水汽提装置脱硫剂,数量16立方米,最终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3、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到货,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5、技术要求:满足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的技术要求,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各项税费到厂价格)。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买方技术部门出质量达到要求报告后付款90%,其余10%做为质保金投用一年后付清;结算方式包含且不限于部分货款支付承兑汇票;结算数量计算方式如下: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装填后多余部分原价退回卖方。
8、服务要求: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9、其他: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00万元;
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制造招标货物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所供产品应用于国内100t/h及以上规模的含硫污水汽提装置近三年有成功业绩且连续运转周期不低于1年。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6年04月14日至2016年04月19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4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2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永谦(商务) 张文民(技术)
电 话:15304161158 15304160253
电子邮件:jzshliyq@petrochina.com.cn zhangwenmin@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150652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春艳
电 话:0416-4264609
电子邮件:jzshlicy@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264936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1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