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龙岛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己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6】24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唐山曹妃甸龙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曹妃甸龙岛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及净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龙岛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及净水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曹妃甸区龙岛。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日出处理量污水量200吨和20吨设备各一套,要求主要设备采用埋地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海水淡化设备: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总产水量:10m3/h;
5、供货周期: 3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内需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近三年(2013年4月-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开标前须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报名要求和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3层西侧大厅,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3019会议室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曹妃甸龙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 0315-88262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马郑
电 话:17713149868
传 真:0315-8308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