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181600240289-1-1
海兴县城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海兴县城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海兴县城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海港路北侧(兴盛街-兴民街)排水工程、海港路北侧(兴顺街-兴融街)排水工程、兴民街(府前路北100米-学前路北150米)排水工程,其中K0+200-K0+356范围内兴民街道路东西侧雨水为Yd1500管道、学前路(兴融街~迎风渠)排水工程、学前路(兴盛街-兴民街)排水工程。
2、建设地点:海兴县城新区。
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15日8:30至2016年4月22日16:00(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 壹拾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附言或用途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未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
账号:50607001040016888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电子版(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17-661688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东彦杰、许涛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电话:0311-69052019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霍桂娟
联系电话:0317-554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