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民生路改造工程(含2015-2017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民生路改造工程(含2015-2017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SZJX-2016-04-195
2.3、建设地点:濮阳市南乐县
2.4、工程概况:全长1448.916米,主路面宽21米,两侧人行道宽5米
2.5、投资金额:约800万元
2.6、付款方式:4:3:3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持证上岗。
3.2、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5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大写:拾肆万元 小写:14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投标资信金金额及交纳方式
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本项目投标资信保证金。
7.1、投标资信金金额:
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
7.2、投标资信金交纳方式:请各投标人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账号:6012 40001 60000 0001 9874
开户行:中原银行南乐支行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资信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资信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683933316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879078110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