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进口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ZCLL1601
三.项目总预算:17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采购项目 |
审批额度(元)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供货期 |
备注 |
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 |
1700000 |
2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个半月 |
进口设备 |
1.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条款为准。(备注:①、包括安装所需的全部材料及费用均由供方提供;②、优先选择水冷设备;③、包括从室外引入的进风廊的设计、安装及材料提供④、本系统鼓风机启动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采用变频控制方式调节和控制运行参数,变频器品牌必须为一体化的国际著名品牌。⑤、土建工程除外)。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半月天内交货;
3.质保期:2年;
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实地考察;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其所拟提供产品的正常运行能力(生产商在中国设有维修工厂,并有动平衡仪等维修设备,提供地址和照片。);
7、授权书代理商;
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商授权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进口设备经营许可证;
2、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风机应为整机原装进口,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原件、海关申办报关单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黑白复印件一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1530348456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18635868082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