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临清市2016年贫困村饮水工程已经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财政局以“ 聊水农字【2016】19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 设备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016年聊城市临清市贫困村饮水工程计划解决唐园镇、潘庄镇、刘垓子镇等10个镇办15个行政村21169人的饮水问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各级输水管道325790m,改造安装村外水表17块,安装入户水表6736、立杆5338套等。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监理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村内供水管道、水表的安装
其他工程1标: 货物标段二:管材
其他工程2标: 货物标段一:管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货物标:投标人为具有供货生产能力的直接生产商,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具有国家专业节水机构认证证书。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5./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获取文件时间:2016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16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6.3.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国家专业节水机构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4.售价:监理:300元/份,施工:500元/份,管材500元/份,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黄光磊
联系电话:0635-23298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童/张云霞
联系电话:13963007977/0635-2928882
电子邮箱:1533074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