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4.2.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6 时00 分 (北京时间),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现修改为:4.2.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6 时00 分 (北京时间),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原: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22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328开标室(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 。 现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2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328开标室(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 。
3、原:1.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016年4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328开标室(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公开举行开标会议。现修改为:1.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016年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328开标室(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4、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不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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