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地点:新疆伊宁县墩麻扎镇东南5公里。
二、招标范围:水处理设备供给、安装,相关水电配套(含污水、清水提升泵,供电接入点按100米计取) 安装,配套用房、隔栅池、清水池等土建配套修建工程,达到交钥匙验收使用标准。
三、标准要求:1、投标单位:经国家批准,具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生产销售施工资质,2、处理能力:设备建成后日处理生活污水量为500立方米,达到中水绿化回用标准,BOD≤10mg/l,NH3≤10mg/l,浊度≤5NTU;3、投标要求:①各单位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和污水处理标准要求,自行设计施工方案,方案必须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等,明确提供设备清单,修建设施标准,主要工艺流程,污水处理能力及经济分析等。②提供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包含所有施工内容预算价,最终优惠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4、工程质保:本工程保修期为5年,5年内非人工操作失误损坏,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保修,保修期间预留保修金10%,保修期满退还。
四、报名投标:1、时间自: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10日;2、需书面提交方案报价;3、截止日前,已提交书面报价可进行书面补充或调整报价,以最后书面为准。
五、联系人:张建宏、尹传运、马豪,联系电话13909990686、13779104999、186999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