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临清市汇通河截污导流工程完善项目已经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以“鲁调水局保字[20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临清市汇通河截污导流工程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渠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11.42km。
建筑物工程:节制闸5座。
建设地点:临清市境内。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监理标一个标段:对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临清市汇通河截污导流工程完善项目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工程施工标一个标段:对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临清市汇通河截污导流工程完善项目渠道清淤工程和建筑物工程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施工)、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固定人员),同时施工标需提供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近3年具有水闸工程项目业绩的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联系人:孙倩倩 电话:18763590874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费用:监理:300元/份,施工:300元/份,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临清市汇通河截污导流工程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赵鹏
电 话:0635-2970806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孝英/孙倩倩
电 话:18763590874/0635-2928836
邮箱:463169465@qq.com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