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壶天镇生态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湘乡发改环资[20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壶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壶天镇生态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壶天镇中石村
2.3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0811.58m2,污水处理规模3000吨/天。
2.4 工期要求:27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要求。包括土方、停车场、入口广场、3.5m砼路、1.5m宽园路、2.5m宽园路、滨水景观平台、六角景观亭、溢流堰、生态土壤渗滤床—床体、生态土壤渗滤床—管道、钢管铺设、过路涵管、格栅沉砂池、表流防渗膜、酸化池边钢管敷设、水解酸化池、曝气机及配电控制柜、成品管理房、植物、紫外线消毒水渠、设备及出水管道等。
2.8 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标准达到《湖南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办法》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3 日 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www.xxsggzy.com” “下载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www.xxsggzy.com”上提疑和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www.xxsggzy.com”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务门前街道67号,原老市政府一栋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56782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