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委托,对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7吨絮凝剂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7吨絮凝剂项目
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3、项目编号:ZFCG2016-XJCG-022
4、项目预算:189000元 (包括 运输、装卸等服务)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采购内容:7吨絮凝剂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相关经验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需是年产量在十万吨以上的生产厂家或经该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4、产品通过环保部门检测(国标)凭证;出现问题随时解决进货跟踪服务到运行正常;污泥单耗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和提交报价时间与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缴纳保证金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3点截止在此时间之后报名及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
2、保证金:3100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调兵山支行;汇款地址: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21001719004052507149)
3、提交报价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2016年4月29日上午8点30分在此时间之后提交的报价与资质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地点: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谈判室。
5 、报名时需携带 :相关经验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以上审查为资格预审合格要求。
6 、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厂家年生产量十吨以上凭证、产品通过环保部门检测(国标)凭证、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报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交原件的报价人将取消报价资格, 最终合格供应商以询价小组评定为准 )。
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桂茁
联系电话: 13591057555
采购代理机构: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项目联系电话:79279051 79279052
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