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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岑溪市第一水厂(净水厂)扩建工程(重新招标)答疑函(七)[变更]

发布时间:2016-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收到潜在投标人对“岑溪市第一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提出的质疑函,现就该质疑函答复如下:

1、问题一:招标清单中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描述均为“碎石 商品砼”,则表示混凝土构件为非泵送商品砼,根据定额计算规则:非泵送砼需增加人工费,经测算非泵送砼增加人工费与不增加人工费相差约80元/m3,本项目约8400m3砼,若标底漏计该部分人工费,则产生约67万差价。并且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建安劳保费的计费基础都与人工费有关,那标底漏计该部分人工费则造成更大的差价。

答: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如施工现场采用不同的方案请自行考虑报价。

2、问题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应该按市区标准且小于10000m2的标准计算,而控制价偏低是否是按城镇取值了?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3、问题三:所给招标清单显示其中有一个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未计取,这也是造成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偏低的原因。

答: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如施工现场采用不同的方案请自行考虑报价。

4、问题四:粗略看本招标项目图纸,反向滤池二层顶板标高为9.15m、清水池池壁高5.2m、絮凝沉淀池最高一侧池壁高5.8m,根据定额计算规则支模高度超过3.6m则增加相应费用,而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描述中未对三个池子的池壁、柱子、梁、池盖做任何支模高度描述,由此不知标底是否计算了超高部分费用,如果计算了,标底是考虑多高?根据清单规范,此类关系到报价的相关描述是应该在招标清单中予以提供的。如不提供具体数据,将来结算时也会出现扯皮现象,不利于本工程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答: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如施工现场采用不同的方案请自行考虑报价。

 招标单位:岑溪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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