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 |
批复文号 | 穗开发改核【2016】3号 |
批复单位 |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 1.1.1 工程名称: 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 。 1.1.2 工程位置: 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谱东路以北,开达路以西。 1.1.3 设计范围: 1 ) 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本项目专门处理乐金显示 ( 中国)有限公司第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 。 首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3.6万 m3/d ,已建成投产。二期扩建规模1.8万 m3/d (远期按7.2万 m3/d 控制)。本次招标内容为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各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建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规划方案、各专业方案、初步设计、建筑等报建)、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并编写设备仪器采购招标书、工艺指导书、联动调试方案、试运行方案、人员培训方案,负责组织和指导联动调试及试运行(三个月内)至达标排放。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Ⅳ类水体排放标准。本次设计内容仅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进水口的一期、二期工程分水设计,出水管接顺厂区总出水管。满足广州市排污口规范化设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等。 。 2 )中标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联合调试及试运行,确保在试运行3个月内达标排放,如不能达标排放,由中标单位负责设计、运行整改,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负责人员培训。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城市隧道工程、 ■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 热力工程、 □ 。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发改核【2016】 3 号文 。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按项目进度注资建设集团 。 1.1.7 建设规模: 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项目,扩建 1.8 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量,项目总投资约 22586.96 万元,建安费约18318.59万元 (另联合试运转费 97.25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编制工程清单、■组织和指导联动调试及试运行(三个月内)至达标排放、人员培训■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详见1.1.3。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 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 项目负责人 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格或以上职称。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其他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 10 )。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 http://jh.gdd.gov.cn/bljl.aspx )“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 1.3.1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 必须同时 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埔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 指定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 .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 1.4 >费用 >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9.92568万元。 设计费计取执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发出的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的规定。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定为 18415.84 万元。本招标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开发区计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作为收费计费额进行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该费用已包括施工期间设计驻场代表及提供后续服务的费用,各专业设计总协调费汇总等费用,编写设备仪器采购招标书、工艺指导书、联动调试方案、试运行方案、人员培训方案等的费用。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变化的因素而进行调整。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 1.5 >工期 >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6 >其他事项 >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2119739 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 1.6.6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10 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开发区东区连云路 2 号 1.7.3 联系人: 莫小姐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9739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10、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 1421 号圣地大厦601 1.8.3 联系人: 陈先生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467671 1.8.5 传真号码: 02038467671 1.8.6 电子邮箱: gddazbdlb@163.com > 1.9 >交易服务机构 >>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2206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0.5 网址: http://zb.gdd.gov.cn/ |
发布人 | 陈工 |
发布日期 | 201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