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TH00G1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园区供水厂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排水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园区供水厂工程
2.2建设地点: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净水厂,近期5千吨/日,管道长度38km,远期1万吨/日,管道长度91.6km,管径DN200-700mm,水源地至净水厂全长8.3km,为DN200-450mm的钢塑复合管;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07日至2016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只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其资格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37号珠江名府12B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0451-8612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