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604105
2.委托单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553019
4.委托单位地址:石狮市区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2从事漏水探测工程5年(含)以上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日供水量50万吨(含)以上供水单位的漏水探测成功经验,并提供工程案例验收报告。
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7.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即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2.《采购文件》备索。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庄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