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巴高速公路巴东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巴高速公路巴东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年度工作计划,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对宜巴高速公路巴东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巴高速公路巴东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等的施工、安装、运行调试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工期90日历天,计划施工时间为2016年5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土建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综合水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运行及调试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近五年有一个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 29 日8:30至2016年 5 月 5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 8时 30分至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2 开标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252号 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 --岳家嘴立交桥旁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出席开标会。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430050
电话:027-82881767
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办事处地址:武汉市?口区建设大道 316号城发大厦 12楼
邮编:430033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7-83657143
传真:027-83657143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附录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1 |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1 |
1.投标人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应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五年具有一个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投标人的分包业绩、联合体业绩均不予考虑。
2、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由该项目的招标人(业主)或省级交通、建设行业质监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补充。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备案证)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处罚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 2年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注:投标人没有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将作为废标处理;提供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也将作为废标处理。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5年工作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职称,8年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1个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
安全工程师 |
1 |
中级职称, 5年工作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 ”C类证书 |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等,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承诺函;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c.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包括电子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f.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有效,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部分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的签字和盖章要求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3项”的要求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同时公证内容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除法人代表证书外,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有效公证书; (6)提交的U盘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未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光盘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价与投标书中的文字报价一致;编制的投标预算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7)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8)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 5.5款规定的:(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大写报价与小写报价不一致;(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3)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分值:70分 施工组织设计分值:20分 其他因素分值: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如下: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投标人须知第5.5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低值和最高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确定的评标价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能基本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且重点突出的,视情况酌情加0~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1.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1.0。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2.2.4(4) |
其他因素 (10分) |
人员 (3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8分 |
项目经理每增加一个类似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业绩的,加0.6分,此项最高得分为1.2分 | |||
业绩 (5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8分; | ||
投标人每增加1条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业绩的加0.8分,此项最高得分为3.2分。 | |||
财务 (2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2分; | ||
近3年中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500万元加0.4分,不足500万元不加分,本项最多加0.8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第1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确定推荐顺序。 | |||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标准为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规范”)。 | |||
增加3.4.3项: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
增加3.4.4项: 3.4.4中标候选人的境遇、财务状况发生较大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
施工组织设计和其他因素最终得分计算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