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428_104956595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省
武汉蔡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琴川大道、知音湖大道)球墨铸铁管、管件及闸阀、管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 1 次)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蔡甸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对武汉蔡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琴川大道、知音湖大道)球墨铸铁管、管件及闸阀、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6-024
(二)项目内容:
1 、本项目分 两个包,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段投标,各包采购内容和预算见下表, 具体 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包段 |
项目内容 |
分项预算 |
总预算 |
第1包 |
(一)琴川大道球墨铸铁管及管件 |
人民币826.2023万元 |
人民币 1824.1011 万元 |
(二)知音湖大道球墨铸铁管及管件 |
人民币997.8988万元 | ||
第2包 |
(一)琴川大道闸阀及管件 |
人民币181.8965万元 |
人民币 374.3997 万元 |
(二) 知音湖 大道闸阀及管件 |
人民币192.5032万元 |
2 、投标报价超出分项预算、总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特定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 、投标人所投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同一品牌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3 、2012年至今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 、报名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人:刘荡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85312315
(二) 报名资料要求:
1 、加盖公章的 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 、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时~11时.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1 、份数:一套。
2 、格式:无规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 、内容(以下资料 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 在审查时 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 ):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
③ 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④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
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一份)。
⑥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
③ 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④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
⑤项目授权书。
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一份)。
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 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只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 、其他要求: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
(2) 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 。
(4) 未报名、或未按时递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将不予受理 。
(5)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不全、或 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 、或 未 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 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五、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 采购人 和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武汉市蔡甸区 政府采购办公室 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蔡甸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027-69811380-8002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刘 荡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胡少龙 投诉电话:027-69845623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28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 |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针对本公告资格资质条款中要求提供授权的产品): | |
拟投包段: |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注: 1 、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
报名登记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 | |
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