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6)部门61号)批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供水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对2016年4月25日发布的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变更如下:
上次公告为: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家俱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食品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 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法定代表人(签字):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 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法定代表人(签字):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单位:宁都县供水公司
招标代理: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