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 0835-1601B63N0351
二、项目名称: 平远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2415072.09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 排污管网采购 ;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 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
2.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在有效期内) ;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5 月3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 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下载) ;
说明:第① 、 ② 项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七 、现场踏勘: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投标人 授权 代表 (须持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到 梅州市平远县 石正镇工业园区内 自行踏勘现场 并拍照记录 , 踏勘完成后凭现场踏勘照片(照片须包含踏勘时间、踏勘授权代表及项目地点标志性建筑或标志等)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 前往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8巷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由采购人 开 具的现场踏勘证明(采购人盖章确认), 并 将 证明 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采购联系人: 姚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829131 )。
八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下 午 15 时 0 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 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下 午 14 时 3 0 分至 15 时 00分,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
十 、开标评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 下 午 15 时 0 0分。
十 一 、开标评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 二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邹先生 、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电子邮箱: 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 号: 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单位: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8巷
3. 采购监管部门:平远县财政局
电话:0753-8838123
附件:1. 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3 . 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五 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