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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6-05-23
项目编号:SG2016GZX03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呼兰区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项目已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自来水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兰区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兰区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项目

2.2项目地点:呼兰区老城区

2.3项目规模:维修改造老旧住宅约310栋,2.85万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预算金额: 总投资额约28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6年5月26日至2018年10月1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一份同等规模(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7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授权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整个招投标活动,且中途不可更换授权委托人。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 3 日至2016年 5 月 7 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分,下午14:00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登记(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同时到场)。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组成员证书(工长(施工员) 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造价员 1 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授权代表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法定劳动合同、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查询函、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zxzb.com )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6年 5 月 3 日至2016年 5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分,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出,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如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312624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A座

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451-82362805-8059

传真:0451-82362802

日期: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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