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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选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本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家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选取。

  2.2完成时间:15个工作日。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兰家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一类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长江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大厦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珩 联系电话:0431-89991979

  办公地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0431-85199868

  传真:0431-85199868 联系人:常延浩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电话:0431-899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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