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SL016-1
一、招标条件
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及满都拉镇区供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包水发包水发【2016】111号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及满都拉镇区供水工程一标段(施工)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包头市达茂联合旗
3、建设规模:新建水源井6眼及配套设施;新建泵房6座,加压泵站1座,高位水池2座;铺设输配水管道23.50km,管材为PE管。管道埋置于最大冻层以下。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级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头市外施工企业须到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外进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到开标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2)包头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的外进备案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8)包头市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的外进备案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芳 杜红
电 话:0472-5110078-8009
传 真:0472-5110079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