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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新昌县南明街道桃源村刘门坞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MJD-2016014

  新昌县南明街道桃源村刘门坞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由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经南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昌县南明街道桃源村刘门坞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建设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桃源村刘门坞自然村。

  3、工程主要内容:铺设污水管网(塑料管道甲供)、安装塑料检查井(塑料井甲供)、道路开挖及修复。(具体依图施工)

  4 预算造价:¥416925元(其中暂列金额35000元,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5、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范围为9%~15%(含上、下限)。

  6、施工工期:9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9、付款方式:①、完成总工程量的50%且上级拨款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3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65%;③、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④、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无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

  10、中标单位必须共同做好政策处理工作。

  二、投标申请对象: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三、申请(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②企业营业执照、新昌县县外施工企业进新登记备案表(县外企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③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④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出具项目经理签字及投标人盖章的证明);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二个及以上南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交易员或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投标申请须由代理人随带身份证及“交易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申请(报名)时间:2016年5 月10日一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请(报名)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南街38号)。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站;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账号:201000031904515;

  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站出具的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1 日下午15:30

  八、联系人:0575-86252333 杨小姐

  13905854006 丁先生

  招 标 人: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南明街道桃源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5月5日

  附件:投标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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