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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浦城县205国道污水管网工程(梦笔大道-紫新新城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205国道污水管网工程(梦笔大道-紫新新城段)已由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 [2015]基字第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205国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排水(污水管道)、道路修复工程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259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6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11 日23时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5月11日前预订,招标人在2016年5月12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月18日 9 时 00 分。

  7.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月18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城关 ,邮编: 353400

  电话: 13706008230 ,联系人: 何良铭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 350001

  电话: 0599-2829016、2838399、2829019传真: 0599-2829016

  联系人: 余工 (浦城分公司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77407052511504

  注明:投标保证金:“MCPCZ[2016]037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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