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丰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中线沿线集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编号:BFZC2016-BG-11
2.2项目名称:宝丰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中线沿线集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宝丰县大营镇、观音堂林业工作站、周庄镇、石桥镇、肖旗乡、杨庄镇等。共分为八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序号 |
标段 |
名称 |
工期 |
1 |
第一标段 |
大营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
90日历天 |
2 |
第二标段 |
观音堂林业工作站垃圾中转站工程 | |
3 |
第三标段 |
周庄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 |
4 |
第四标段 |
石桥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 |
5 |
第五标段 |
肖旗乡垃圾中转站工程 | |
6 |
第六标段 |
杨庄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 |
7 |
第七标段 |
周庄镇王子孟新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
8 |
第八标段 |
历史遗留垃圾清理工程(含七个乡镇68个行政村) |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工作;
监理标段工期:随施工工期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建设及生活垃圾清理运输。
2.4招标范围:
2.4.1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2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修复阶段的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标段:合格
2.5.2监理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各标段要求:
施工标段: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书面形式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具有2013年5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监理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书面形式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总监具有2013年5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2015年8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或以上可查询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招标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请报名人于2016年5月 10 日至2016年5月16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 日下午17:30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监理标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进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 13 日至2016年05月19日;
5.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6 月 02 日 09 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7130518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338399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