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625130019-002 | 所属地区 | 徐水县 |
工程名称 | 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第二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 | ||
建设单位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工业园区 | ||
建筑面积 | 299.57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 |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18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3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徐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招投标报名处 | ||
联系人 | 王霄杰 | 联系方式 | 010-5951795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5-1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5-16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5-1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5-16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年5月10日09:00时-2016年5月16日16:30时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徐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招投标报名处 | ||
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大容量密封型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第二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已获徐水发改备字【201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大王店工业园区。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99.57㎡。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以下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报名: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具有一项及以上框架结构500㎡及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相应资质要求的质量、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资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担任过至少一项500㎡及以上框架结构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另需提供该项目经理确属该投标单位的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拟选 7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6年 5 月 10 日 9:00 至 2016年 5 月 16 日 16:30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徐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招投标报名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必须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建造师资质等级证、安全B证、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23 日 13:30 时,地点为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资格预审时间为2016年 5 月 23 日 13:30 时,地点为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071057 邮 编:100861 联系人:王莹、夏文伟 联 系 人:王霄杰 电 话:0312-8977099 电 话:010-59517950 传 真:0312-8977666 传 真:010-59517894 电子邮件:17468475@qq.com 电 子 邮 件:F5951795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