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投资【2016】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庆县新华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鹤庆县草海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3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
2.3项目总投资:约1154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6年5月 10日至2016年5月16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 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接件窗口(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
电 话:0872-4129993。
6. 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的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7.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8. /。
9.工程建设模式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根据《鹤庆县交通工程合作建设办法》(鹤政办发【2014】57号)执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愿、公开参与项目的合作建设。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庆县新华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庆县草海镇 地 址:大理市北区万花路榆祥路口瑞祥酒店对面
邮 编:671500 邮 编:671000
联 系 人:刘彦明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88599613 电 话:1388722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