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河道整治项目部委托,就金水河截污配套附属工程(郑密路泵站及排出管道)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6年5月0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二标段二次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金水河截污配套附属工程(郑密路泵站及排出管道)
原招标项目编号:TAHP-2016-096
原公告日期:2016年5月03日
二、变更信息:
1.1.本次变更只针对本项目二标段;
1.2.原公告二标段“2、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局颁发的承装(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企业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5.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原公告二标段“3、投标报名”更正为: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 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楼213室报名。
3.2报名须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电力设施许可证、③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无在建承诺、⑤业绩(须提供合同)、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1.4.原公告二标段“5. 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正为: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06日09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5.其它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河道整治项目部
联 系 人:辛国选
电 话:13598815086
地 址:陇海西路265号
代 理 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