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220kV 田心站户外排水系统大修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 | ||||||
2.2 招标内容: 220kV 田心站户外排水系统大修项目施工。施工内容 220kV 田心站户外排水系统运行十多年,排水系统漏水严重,造成多次地面陷塌,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整个设备场区的排水系统需重新敷设安放排水管。包工包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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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16 年 05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 1 号八楼,天河城东门对面)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 5 )第( 1 )至( 4 )项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只接受刷卡或支票,售后不退。 5.4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到前台开具发票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 180 天内(不是半年),超过 180 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5.5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以书面版本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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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 | ||||||
邮 编: 510620 | ||||||
联 系 人:郑工 | ||||||
电 话: 020-87124613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 1 号 | ||||||
邮 编: 510620 | ||||||
联 系 人:林工 | ||||||
电 话: 020-37343835 | ||||||
传 真 : 020-85264857 |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二○一六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