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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乐市水务局新乐市市区水厂(净水厂)(一、二、三、四水厂)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新乐市市区水厂(一、二、三、四水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20020048

  项目联系人:敦楠

  项目联系电话:13091097898

  采购人:新乐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礼堂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572015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99799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情况;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地表水厂的运营、管理业绩(供水量3万吨/日),时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4、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g.合同业绩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查原件留复印件

  采购数量:1个标段

  技术要求:/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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