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LC公FW2016-371
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方正县给排水公司的委托,对方发改复【2015】191号文件批准建设的方正县方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方正县方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方正县方正镇污水处理厂南侧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采用BOT模式社会融资
4、计划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业绩要求:近三年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含)2万吨/天的工程监理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对应中标备案通知书的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类似业绩进行网上核查,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8、拟派的项目总监:黑龙江省省内投标人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市政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黑龙江省省外投标人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适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每日9:00-16:00时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一层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业绩(相关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所有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流水(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一层
招 标 人:方正县给排水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方正县
联 系 人: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一层
联 系 人:纪红旭
邮 编:150000
电 话:0451-82812543-8002
传 真:0451-82812881
电子信箱:lcztb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