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新民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集中采购机构")就以下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民市14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2. 项目编号:XM(Z)2016-0006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项目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的国内注册法人企业;
3.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4.具有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的相关业绩证明(设计、施工或运营合同协议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是否允许联合投标
有条件允许,详见投标人须知2.4和采购需求。
四、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地点:新民市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踏勘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5月19日10∶00时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健 13940502023。
五、标前答疑会安排
不安排。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百分之五(5%)。
七、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报名时间
1.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及本公司公章至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2日--201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6年05月12日--201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领取方式:免费;请自带存储盘领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3.领取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新民市市府路18号)。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6月02日9∶00~10∶00时。
2.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6月02日10∶00时整。
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新民市市府路18号)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市府路18号
邮政编码:110300
集采机构联系人:朱凯峰 024-27614488
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