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6】0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江苏援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同德县尕巴松多镇 ;
2.2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净化水厂配套输水管网、配水管网、排水管网;
2.3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 招标编号:0773-1640GNQH00896;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工程施工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6:30时,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3日10:00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业务联系人:杨先生、党先生
电话:0971-6118821、0971-6118377
传真:0971-651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