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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水泵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水泵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水泵房项目

  采购编号: 豫财竞谈-2016-564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的承诺函;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2日--2016年0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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