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由潭发改环资[201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上瑞高速以北,王家晒排水渠(入江段)以西地块,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内。
2.3招标内容: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包括:单轨悬挂移动抓斗式粗格栅、曝气沉砂池系统、滤布滤池成套设备、曝气管系统、污泥处理干化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报关,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交货地点:招标人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最迟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时间安排表)。
2.7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应有不少于2个单期处理规模在10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备承包业绩,并有竣工验收后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
3.4如需外购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单轨悬挂移动抓斗式粗格栅、内进流网板细格栅、桥式吸砂机、滤布滤池成套设备、曝气管系统、污泥处理干化系统,下同),投标人须获得本批次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5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 标 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 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账号可任选其一)
账号一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
账号:43050163820800000026
账号二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账号:1904030529200030792
账号三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
账号:88020312000006364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影印件做到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携带(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社保登记证;(6)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8)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应有不少于2个单期处理规模在10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备承包业绩,并有竣工验收后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9)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质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注: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2)、(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招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电话:0731-5857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