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堰市茅箭区东城新区何家沟片区排洪沟(二期)及南泥湾小区雨污水工程 已由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茅箭区北京路中学等五所学校建设协调服务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招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招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2.1一标段:东城新区何家沟片区排洪沟(二期)工程;
二标段:南泥湾小区雨污水工程。
2.2 建设 规模:一标段:排洪沟长940米;二标段:雨水工程155m,污水工程145m 。
2.3建设地点:一标段:东城新区何家沟工业园;二标段:十堰市北京路南泥湾小区
2.4计划工期: 各标段均为 45历天
2.5投资额:一标段约190万元;二标段约75万元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城新区何家沟片区排洪沟(二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二标段:南泥湾小区雨污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各标段 投标人需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 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请于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等证书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6 日 9 时 00 分 ; 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茅箭区北京路中学等五所学校建设协调服务指挥部
联 系 人: 王奎中 电 话: 15072901790
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杨爱琴 电 话:15971870156/0719-861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