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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休闲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5-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马鞍山市濮塘休闲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移交。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授权马鞍山濮塘休闲度假区管委会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交科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濮塘休闲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

  2.项目编号

  MASJSTI-2016-0011。

  3.项目概况

  3.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道路工程

  新建沥青路3条,路宽6m,总长11.3km。拓宽并“白加黑”改造道路31条,路宽5-6m,总长48.59km。

  (2) 安全饮水工程

  A.饮水管网更换工程

  凤山村、黄里村、双板村、濮塘村和森林公园供水管网为8年前的铸铁管网,管径小、供水不足且老化严重,需要更换成PE管网。供水管网总长约48.6公里,其中主管网φ300管1.6公里、φ200管12公里、φ110管18公里;进自然村φ75管7公里、φ50管6公里;入村民组、户管网φ20管网4.0公里。

  B.给水管网铺设工程

  沿旅游大道敷设DN300PE给水管15km,沿皖苏大道敷设DN300PE给水管10km,沿马濮公路敷设DN300PE给水管6km。

  (3) 污水处理厂(站)工程

  本次工程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和4座一体化污水深度处理站。

  (4) 污水管网工程

  规划建设DN300污水管1.0km,DN400污水管13.6km,DN500污水管5.7km,DN600污水管1.8 km,污水管网总长度22.1km。

  污水管网系统的布置与污水厂选址和污水分区相结合。

  (5) 水系整治工程

  本次水系整治工程包括星塘水系(李树至活坝段)、东方红水库下游水系中的活坝水系(苏坝至台上段)、江宁河支流水系和东方红、大兴塘、仙人坝、杨坝、杨清水库等9座水库的治理。

  3.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合计总投资90590万元。

  3.3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通过马鞍山市濮塘休闲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完善道路工程、安全饮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站)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水系整治工程,解决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通行与饮水问题。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完善能够增加濮塘休闲度假区景区吸引力,促进濮塘镇新城镇的发展,有利于招商引资。

  3.4采购内容

  本PPP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

  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成交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与政府指定的出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指定出资人占项目公司股权的比例为20%)。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协议,承接成交社会资本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担项目的建设。项目运营由项目公司运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合作期满,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5 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PPP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8年。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4.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和其成员必须全部符合本条件。

  4.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本条件。

  4.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早于2015年12月31日);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中至少有一家符合本条件。

  4.4申请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中至少有一家符合本条件。

  4.5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年度单个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单个银行资金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中至少有一家符合本条件。

  4.6 为保证项目如期建设,申请人必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为本项目提供银行贷款6亿的承诺函。

  4.7 申请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投资类工程项目业绩;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中至少有一家符合本条件。

  4.8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并提供在本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检查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和其成员必须全部符合本条件。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

  4.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并由牵头方负责实际运营管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4.1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竞争性磋商。

  5.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5.1申请人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文件。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咨询电话:0555-5200198;下载文件咨询电话:0555-5200194。

  5.2实行网上报名的项目,申请人已网上报名,但申请人在评审前两个工作日未提交放弃投标确认又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按《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5]37号)规定处理。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下载)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下载文件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购买)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06月03日9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2楼)。

  6.2 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6年06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 伍 斌

  电 话: 0555-2200783,1865551845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交科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青

  电 话:025-84550277,1385179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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